回饋既可增進自我覺知,又可提供未來行為的參考,給予回饋的態度與方法就相當重要,不可威脅到接收者或引起其防衛行為,否則就不可能正確的接收並了解別人的回饋。它應該是有助益並且是沒有威脅的:

1.把回饋的焦點放在行為上而非其人格上:回饋宜放在具體的行為,而不是你想像他的特質如何。例如,「在會議上你經常發言」而不是「你是個愛說話的人」。前者是你聽到或看到、觀察到的行為,而後者是個人特質的推論或解釋。

2.回饋最好用描述的方式(description),而不是用判斷的方式(judgment):回饋最好是敘述所發生的事,而不是判斷對錯或好壞。例如,「你發音時不太清楚,聲音太小聽不到。」而不是「你是一個很糟糕、很蹩腳的演講者。」批判來自某種架構或價值系統,應該要避免,否則會引起接收者的防衛;盡可能用描述性的方式,它是中立的(neutral),不但不會引起防衛,也提供對方正確客觀的資訊了解自己。

3.回饋應針對特定的(specific)情境而非抽象的(abstract)行為:每個做任事都會與某一特定時間、地點有關。如果回饋時能指出特定的情境,並在行為發生之後立即給予,則會增進接收者的自我覺知。例如,「當你昨晚跟小王說話時,你的眼睛睜得很大,並且不停的微笑,使我也傳染了快樂的心情。」而不是「那時你眼睛發亮、笑意滿面....」。

4.回饋是針對「此時此地」(here and now),而非「彼時彼地」(there and then):回饋愈是此時此地,對接收者的自我覺知及彼此的關係愈是有助益。例如「剛剛我向你打招呼,而你沒反應,是不是怎麼了?」而不是「三年前有一次我在走廊看見你,而你沒跟我說話....」。

5.回饋是回享、表露你的看法與感受,而不是給予忠告:回饋時分享或表達你的看法與感受,留給對方自由與空間,讓他自己決定做什麼或怎麼做;如果給予對方忠告,你就是在告訴對方應該做什麼,並剝奪了對方自己做決定的自由。例如「我發現小王和你說話時,你眼睛逃開,滿臉通紅,好像很害怕、不好意思的樣子。」而不是「你太害羞了,你應該趕快打電話給小王,答應他的約會」。

6.回饋針對對方能夠改變的:告訴對方他的頭太大、臉大小或你不喜歡他的眼睛的顏色,是沒有幫助的,因為這些都是對方無法改變的;而是「你的遲到是你考績不佳的主因,改掉遲到的毛病是你的當務之急。」這樣的回饋雖不一定能使對方改善行為,但如果他願意,至少是做得到的。


※資料來源:德慧講堂
 資料整理:向日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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