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,我要這個!        作者:丁凡



一位朋友最近很苦惱,因為她的兒子想要學跆拳道,還想要學小提琴。朋友經濟小康,覺得這些開銷不輕,至於孩子是真的有興趣,還是一時的任性,到底會不會認真學,她一點把握也沒有。但是孩子鬧著要學,不高興媽媽不支持他的興趣,也不高興家裡不像同學家那麼有錢。

我的大女兒念國中時,也經過類似的階段。她那時候參加了台北愛樂兒童合唱團,團裡小朋友家境似乎都比我們有錢。她有些羨慕、有些不平衡。我平常還算是滿隨和的媽媽,但是對孩子這種欲求不滿、怨怪別人的心理卻不太有包容心。

我跟女兒說:法律規定父母有養活孩子的責任,「養活」的定義就是吃飽、穿暖、上學、看醫生而已。其他的一切都是父母愛的付出和孩子自己的福氣,我們每個人都只能感激自己擁有甚麼,不能抱怨自己沒有甚麼。如果想要擁有好東西,就等自己長大了努力去賺,這樣「青出於藍而更勝於藍」不是更有成就感嗎?所謂「由奢入儉難」,適度的生活水準可以給她更強的適應力、更大的成長空間,免得小時候享受過多,大了會很難適應年輕人創業時有限的資源。

當時,爭強好勝的女兒顯然不甘願接受這一番說辭,但是見媽媽似乎吃了秤坨鐵了心,沒打算隨著她的腳步起舞,只好摸摸鼻子不再抱怨。

很多時候,家長和孩子會為了各種花費意見相左而鬧得不愉快。我一向受不了無理取鬧,跟孩子們約法三章:凡事好商量,可是如果用哭鬧那一套來要脅我的話,一切就免商量了。套句電影《教父》中馬龍白蘭度的台詞:「有話好商量,我是個合理的人,我會出個他願意接受的條件。」

於是她們學會了,碰到我可能不答應的事,就把資料準備好再來找我協商。一般而言,只要是她們好好想過,真心想做的事,我都會支持。有時候她們自己覺得要求可能過於奢侈,就會自動提出一些妥協的方案。
我給這位朋友的建議是:讓孩子了解家裡的收入和支出情形,他心裡才有譜,知道甚麼樣的要求是不合理的。然後可以嘗試幾個不同的方法:


第一個是親子各出一半的學費。

第二個是一起商量出孩子的零用錢額度和課外學習的合理預算,在這個預算內,他可以自由運用,想學甚麼就學甚麼,不夠的錢他自己出。

第三個是開出幾個條件讓他選,要求他先做到某種條件以示決心。例如他想上跆拳道的課,可以要求他先每天跑步一小時鍊身體,持續三個月。不但可以證明他的決心,也可以培養體能好好練拳。


如果孩子真心想學,或是真心渴望擁有一樣東西,他就應該願意為自己的興趣付出。如果只是一時任性的要求,不願意認真付出,那就正好趁早打消他輕率的念頭。

其實,我們在意的不是花費本身,而是孩子是否能夠學著自我負責。不是嗎?

補遺:
主編看到這篇文章中說的「好好商量,哭鬧免談」,來信質疑說:根據她的經驗,似乎會有技術上的困難。

每次她這麼說,孩子就會「好好商量」的說:「媽媽,我真的很喜歡那個東西,可以買給我嗎?」

可是她一說:「那個東西對你來說沒有用又很貴,我們不要買好不好?」

孩子立刻說:「早就知道,商量也沒用。」接著就嚎啕大哭.....

呃,可是,可是,老編呀,那樣子不是「商量」啊!

那樣子是家長的「柔性勸說」,是有預定立場的。孩子聽得出來家長的立場就是不買,她說甚麼都沒有用,當然會既挫折又傷心了。這樣是沒說服力的。你必須真的沒有預設立場,肯認真聽她說出個道理來,為甚麼喜歡?為甚麼一定要這個,不要那個?如果很貴,她願不願意出一部份的錢?願不願意洗碗一個月去交換?「商量」是雙方都肯考慮對方的希望和處境,不是單方面的投降。我對孩子只要求她們懂得別人的處境。

還有,千萬不要用「有用沒有用」的角度勸說孩子,這個沒用啦,因為孩子是用「喜歡不喜歡」的角度看世界———這也是為甚麼他們的世界可以這麼美的原因啊!

※資料來源:丁凡
資料整理:向日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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